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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包含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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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包含津贴吗?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包含津贴吗?

津贴属于加班费工资范畴,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工资,工资的计算标准中如果有津贴、补贴,如全勤补贴、通勤补贴的,加班费基数包含津贴、补贴;若工资构成中没有该津贴,如计次给员工发放的出差津贴,就不计入加班费基数。

加班工资是包含津贴和奖金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就是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月工资,比如公司给员工支付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然后用2000元除以当月的月数,加班工资就是按照员工每天工资的相应倍数来计算的。例如周六加班的,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加班费。

加班工资包含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由此可见,加班工资实际上只能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来计算,奖金,津贴以及其他各种参补费等全部都不能计算在加班工资中,像有一部分职工,整个法定节假日因为工作原因都在加班,随后用人单位肯定会安排补休的,但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还得依法发放。

加班费按照《劳动法》存在最低的法定枪支比例,即在法定工作日内加班的,至少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如果在法定休息日要求加班且无法调休的,至少支付员工2倍工资;如果在法定假日要求员工加班的,至少支付三倍工资。

津贴属于加班费工资范畴,因为我们国家在进行加班工资基数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其平时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平时工资中就包括有一些奖金和津贴等等,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延长加班时间所支付的费用。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如果是出现了我国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况的时候,此时用人单位是一定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的,如果是我国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此时我国的劳动者是可以通过诉讼、协商等方式索要加班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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