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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拘役可否自行选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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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拘役可否自行选时间段?
醉驾拘役可否自行选时间段?

一、醉驾拘役可否自行选时间段?

当然是不可以的。醉驾拘役是马上执行

醉驾判决拘役是法院判决过后立即执行的。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醉驾是否可被判处缓刑?

具体要看醉驾的情节是否轻微。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根据刑法规定,醉驾处刑并未排除在适用缓刑之外。所以,符合上述条件,包括醉驾在内,可以或应当宣告缓刑。

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注意: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也不同于对军人的“战时缓刑”,“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1)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因此醉驾是属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所以是肯定不能够自己选择时间段来执行刑罚的。如果当事人因为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经过警方的调查和最后法院的判决确定要给当事人判处拘役,那么通常是会对当事人马上执行的,而不是由当事人自己来选择时间,这是由法律决定的,不是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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