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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依据及材料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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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依据及材料分别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依据及材料分别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材料

(一)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2、《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时间怎么计算确定?

1、误工时间的计算需要当事人出具医疗鉴定报告,因此当事人在遭受侵害后,应及时的进行法医鉴定,若未构成伤残,误工时间则是鉴定书中所载的期间。

2、若被认定有伤残等级,计算时间只能是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签署日期的前一天,而不能按照鉴定书中所记载的误工时间,因此可能会面临着司法鉴定离受伤日越远,则获得全额支持的机率越大,但定残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的情况,这需要受害人根据具体的情况衡量。

三、误工费是否包括兼职收入?

误工费的标准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这包括全日制收入和兼职收入两部分,但计算的标准有所不同。

1、全日制收入以受害人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为标准,但不得超过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除此之外,如果受害人因为受伤可能会丧失年终奖或奖金,也可以将相应的费用算入误工费。

2、兼职收入按照无固定收入来计算,具体是指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

对于上班族来说,在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因为治疗伤情会耽误一定时间的工作,这样单位也会扣工资。对于这种损失,受害人可以向责任方提出来,协商不成的,走司法程序。一般情况下,误工费在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内,受害者可以将事故责任方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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