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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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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醉驾和追尾单独看都是很容易判刑的行为。发现醉驾就罚款拘役,发生追尾也很容易判别责任的事故方是在后方的车主。但如果是醉驾被追尾呢,责任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本站小编通过对专家的回答的整理,梳理出了醉驾被追尾时双方的责任划分与认定。

一、醉驾被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首先,导致追尾的责任按交通安全法分配,说白了就是赔不赔钱,赔多少钱的问题,按照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认定,这是关于民事责任的分配

其次,醉驾(超过80mg/100ml)本身是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拘役1到6个月不等,并判处罚金。

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应全面分析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当事人在道路通行中的权利、义务等因素,权衡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综合评判。无证酒后等行为,有的地方纳入了事故责任的认定,即只要有这些违法行为,在事故中都要被判承担次要责任,如果该违法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则被定为主要或全部责任。而有的地方则无此规定,如题中的被追尾方,如果没有明显过错,往往只承担“醉酒”违法责任,而不承担事故责任。以上。

二、醉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追尾的事故责任由后方的追尾方的车主承担,而前方的醉驾方也就是被撞击方只要驾驶过程中没有明显的是因为醉驾造成的驾驶失误,需要承担的仅仅只是醉驾的违法责任,被处以罚金扣分或是拘役就行了。有问题咨询本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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