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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的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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