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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赠予手续的具体步骤有:(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予书;(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三)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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