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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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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活动中,常会出现被拆迁房屋本身存在纠纷,直接影响到拆迁活动的进行。如果是被拆迁房屋本村存在产权纠纷,拆迁方通常要求先处理产权纠纷之后确定产权归属,再与权利人签订相应的补偿安置协议。解决拆迁房屋产权纠纷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

拆迁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达成协议并公证,多个权利人主张房屋产权可以协商权利分配,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签订相应的协议同时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2、司法途径处理。对于产权不明或因历史原因无法确认产权的,可以根据相应的证据材料进行司法确认;或者房屋存在多个继承人或者抵押权人,那么也应当先通过诉讼确认房屋产权之后,再由权利人与拆迁方进行房屋拆迁补偿事宜的沟通与确认。好了,关于这个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解更多信息,请搜索本站咨询张瑞建律师。

法律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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