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生活>房产交易>房产税>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哪些?

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哪些?

法律知识站 人气:2.82W

土地是我国的宝贵资源之一。对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既有利于土地的合理管理和节约利用,也有利于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因此明确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哪些这个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的了。那么纳锐义务人具体包括哪些人以及如何界定,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

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哪些?

一、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哪些?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都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2、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此进行了扩大解释,该文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该通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集体建设用地。

二、如何界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有些企业认为,既然自己交了租金,就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当出租方缴纳。孰不知,自己虽以租赁名义,但是,企业实际上通过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方式,已享有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权利即土地使用权。因此,凡在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论通过出让方式还是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都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哪些,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土地使用情况和国家相关条例法规来确定。但小编提醒大家要及时履行自己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这样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TAG标签:#城镇 #义务人 #纳税 #使用税 #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