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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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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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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调整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倍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

  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成。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对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成,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贷款。

  三、停止向借款人收取期房阶段性担保费

  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不再向借款人收取。

  四、其他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事项参照中心贷款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上述事项从2015年4月22日起执行,以受理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