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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发生的工伤怎么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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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发生的工伤怎么享受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综上所述,发生工伤后,职工会得到一个停工留薪的待遇。这段期限职工安心养病,争取早日回到工作岗位上。按照骨折工伤休假时间规定,职工休假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如果经过一年还未治愈,仍然不能继续工作,则单位会同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