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绑架罪既遂与未遂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

法律知识站 人气:1.78W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

现实生活中,犯罪嫌疑人为了获得大量的钱财铤而走险走上违法道路,绑架勒索钱财,撕票后杀害人质的情况虽然不是很常见,但也不是没有。那么,绑架杀人未遂应如何处罚?接下来,本站网小编就在下文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够在实际中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

既遂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
1、刑法将绑架罪列入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可见其立法本意着重强调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
况且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只将“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作为绑架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未将勒索财物的数额及其他非法目的内容作为法定情节加以考虑。因此,应以绑架他人的行为是否得逞作为区分绑架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
2、绑架罪包括绑架和勒索犯罪两种行为,绑架他人并非行为的犯罪目的,勒索财物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才是行为的犯罪目的,而目的未达到则说明犯罪未得逞。因此,应以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目的是否达到作为绑架罪既遂未遂的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