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工期纠纷如何解决
发包人常用来抗辩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要主张工期违约金就涉及到举证问题,一个是实际开工时间的认定。另一个是竣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