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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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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准备哪些材料
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综上所述,现在大型建筑公司有设立多家分公司,总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往往由分公司具体执行。当然,分公司取得工程建设资质后,也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有分公司独立完成施工任务。分公司违约造成对方严重损失的,总公司承担兜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