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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儿女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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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儿女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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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范文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声明人:XXX,女, X年 X月 X 日出生,现在 XXXX。身份证号码XXXX:



    声明人系被继承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的子女。被继承人XXX死亡后,遗留房屋一套(XXXXX)。被继承人XXX生前立下遗嘱表示该房屋由XXX(身份证号码:XXX)继承,现声明人愿意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绝不反悔,特立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为证。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办理公证处放弃继承书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是立即就能够办理完毕的,但是如果确实材料需要进行补充的是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交补充完毕的,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延长到15天办理完毕。放弃继承权是单方面无条件的行为,已经签字确认公证之后将会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