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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什么时候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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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什么时候结束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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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担保什么时候退

结案以后就可以退。找办案法官直接办理。

财产保全拿回方法:

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同时解除担保。

2、如果在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担保在整个诉讼期间有效。待诉讼终结,如果你胜诉,对方担责,你的担保解除。

3、如果对方胜诉,并且存在反诉,担保就要承担因担保造成对方财产的损失,无法拿回房产证,除非用替代钱物清偿因担保带来的侵权之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