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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义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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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义务主体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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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有如下5种人:

(1)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

(4)个人合伙:

(5)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其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综上所述,按现行商标法律规定,外国的(含大陆境外的)自然人可以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而中国的自然人目前暂不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可以被许可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

只能说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要知道,侵权商标是不允许私自进行销售的,给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销售者予以赔偿,购买商标的当事人就算是善意取得,到最后买来的这些商标也会被依法撤销使用权的,所以,我们最好还是自己注册商标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