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国有土地上配套设施征收

国有土地上配套设施征收

法律知识站 人气:2.51W
国有土地上配套设施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不适用于对承租人的补偿。而且在事实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所有权人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补偿。承租人作为实际竟有人,有权获得搬迁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