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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总公司名义订立,内容写清为设立分公司之用,同时,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总公司法人签字和盖章。这是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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