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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法第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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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法第66条
在福建省交通法对电动车的规定,求解答!
你好,关于福建省交通法对电动车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