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量刑规定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量刑规定

法律知识站 人气:9.23K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量刑规定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量刑规定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