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协调部岗位责任制

协调部岗位责任制

法律知识站 人气:9.87K
协调部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

1、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应收及应付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款项全过程管理。


2、 财务负责人组织应收、应付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财务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主办部门,物资部、机械管理部、合同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协办部门,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的管理人员,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