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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条件与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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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条件与程序有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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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由此可见,大家要想知道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的这个问题的话,还得自己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去问询的。而且还要求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的前半年都是连续性一直有缴费的,就像小编开头讲到的北京就要求买房前一年都没有断缴,所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具体的时间限制每个省份可能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