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

法律知识站 人气:2.42W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