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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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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建筑工程纠纷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质量是第一位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建设方有权不付工程款,经过维修达到合格的,建设方应当支付工程款。为什么你们没有在一审中提起反诉呢?那么现在只能提起上诉。找个正直的好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