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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可以用医保卡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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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可以用医保卡报销吗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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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劣产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本罪采用的是选择式罪名,即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两种行为,只要具备其一,就可构成本罪,按行为的性质,分别定为“生产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如行为人既生产又销售伪劣产品,则仍按本罪论处,罪名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本罪的构成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生产、销售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是工商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7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是国家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为了对生产、销售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近年来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品质量监督制度,所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都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与此同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活动还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所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本罪的客体。可见,此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实施了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作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且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概括地说,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
1、掺杂、掺假。就是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入杂物或假的东西。如在出售的棉花中掺入大量的砂石和杂草。
2、以假充真。就是以虚假的产品冒充、替代真实的产品。比如以价格低廉的“苯溴磷”农药冒充“溴氢菊脂”高价出售,就是典型的以假充真行为。
3、以次充好。就是质次的产品冒充好的或优质产品。质次的产品并非假的产品。对某些产品国家规定了一定的质量等级标准,不同等级的产品有不同的价格。以质次的产品冒充优质产品,从而获得出售优质产品的收益,这就是以次充好。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法》第14条对合格产品做出了基本要求。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标准,我国目前有四种:一是强制性标准,即国家颁行的特定商品的标准;二是行业性标准,又称推荐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推荐、企业自愿采用的标准;三是企业标准,即企业自己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四是社会标准,即没有上述三种标准的情况下,按照社会通行的标准来衡量。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即为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应追究刑事责任。
本罪是数额犯,即行为人在客观方面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需要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这个条件,才能构成本罪。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切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等法人组织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故意。其中,既有直接故意,也有间接故意。故意的内容为,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和销售。过失行为,如生产者不知原材料有假或者不符合质量标准,销售者不知商品系伪劣产品,因不负责任、疏忽大意而生产或销售的,不能构成本罪。
从司法实践看,绝大多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目的都是为了牟取暴利,但法律对本罪的犯罪目的没有要求,所以无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