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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诉讼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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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诉讼被告
关于债权转让诉讼被告要怎么通知?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有三:(1)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2)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的合意;(3)遵循法定形式。由此可见,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非受让人取得债权的必要条件,只要债权转让符合三个生效要件,即可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而通知的意义在于:未通知债务人的,虽然债权已经转让给受让人,但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有当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从立法目的出发,通知侧重于保护债务人利益与平衡活跃经济间的关系,因此,既要考虑到使固有的合同关系在经济的动态发展中保持相对稳定,使债务人避免面对突如其来的新的债权人的尴尬,避免引发诈骗和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同时又要赋予债务人及时提出异议的权利,避免给债务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增加不必要的履行费用。因此,如若赋予受让人以起诉方式通知的权利,则与此立法目的相背,有违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