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哺乳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规定有什么

哺乳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规定有什么

法律知识站 人气:3.32W
哺乳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规定有什么
哺乳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规定有什么
哺乳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即如劳动者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