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把利息利滚利转成借款是否违法?
关于银行如把利息利滚利转成借款是否违法的问题,有以下回答: 利息, 必须要在被借方提出的条款是否合法的情况下进行, 并不是你有钱就能随意地抬高利息, 否则都会被视为高利贷处理。 一般的, 民间借款的
利率只能比银行利息高四倍, 超出的利息, 虽然借款还是有效, 但却不受法律支持。 那么民间借款受到法律的制约, 银行错款是否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呢! 先从我们存款来说, 我们把钱存进银行的利率现在为年息百分之四左右, 银行借出的利率是百分之七点几到百分之九点几, 是存进利息的二倍左右, 这在借款方, 是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而现在, 信用卡才是银行的重头之处, 不从利滚利和滞纳金来计算, 单单透支这一条就让银行赚足了腰包, 最高的透支利息为本金的百分之十八点二五, 这远远高于存进利息的四倍。 这四倍还是从民间利率来计算的。 银行毕竟不同于民间贷款, 透支也属于贷款一类, 你可以不让透支, 一旦透支形成, 就表示借方与被借方的合同形成, 而百分之十八点二五的利息是否合理呢! 在法律上又是否合法! 如果一切顺理成章, 我们是不是应该视它为霸王条款。 还有, 霸王条款假如合法化, 民间贷款的利率, 是不是也应该从透支利息的百分之十八点二五开始计算呢! 这又是否可以认为, 在助长民间贷款的恶习呢! 在网上, 同样也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网民认为, 银行的这一做法是属于霸王条款, 这不符合放贷方的人性化精神, 而银行是在利用他们自身的合法手段, 来压倒性地粉碎借款人的条约思想, 这无形中给借款方增加了负担, 更给借款方留下了对国家法制的一种抵制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