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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损失是否构成集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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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损失是否构成集体财产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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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

财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这基本上采用了会计资产的定义,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存货、投资(包括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和其他资产。这和会计上资产的定义基本一致。会计上强调三点,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企业拥有或控制,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即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上述财产的损失。

财产损失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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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类型。《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税发[2005]262号,以下简称京国税发[2005]262号)在转发《13号令》时,对按照不同标准划分的财产损失类型进行了归纳,归纳后的财产损失分为:

(1)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应收、预付账款损失。

(2)非货币性资产损失,包括存货损失(指有关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发生的盘亏、变质、淘汰、毁损、报废、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指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指企业已经发生的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因此而引起的相应工程物资报废或削价处理等发生的损失)。

(3)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发生的损失,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委托金融机构贷款发生的损失,委托理财损失。

(4)资产评估损失。

(5)企业出售公有住房发生的损失。

(6)金融保险企业呆账损失。

(7)其他特殊财产损失,包括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对外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支出,企业间因销售发生的商业信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抵押资产损失。

(注:按照《13号令》的规定,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按财产的性质分为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投资转让或清算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其他资产损失;按申报扣除程序分为自行申报扣除财产损失和经审批扣除财产损失;按损失原因分为正常损失(包括正常转让、报废、清理等)、非正常损失(包括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因人为管理责任毁损、被盗造成损失,政策因素造成损失等)、发生改组等评估损失和永久实质性损害。)

企业财产损失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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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 责任事故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包括:现金、物资因保管不善而发生的*被盗损失; 各种存货的残损、霉变损失;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未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和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依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所造成的坏帐损失; 清查盘存时发现的资产的盘亏、短缺、毁损损失。

财产损失认定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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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自行申报扣除财产损失和经审批扣除财产损失,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有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对有确凿证据证明由于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证据或估计而造成的税前扣除应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认定财产损失应把握以下几点:

1、真实性:一是客观真实,企业的财产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不能有虚构或者夸大的成分;二是必须是可以用合乎法规要求的证据证明的真实,如果企业在财产损失发生之后没有保存、搜集、取得有效的证据,那么即使财产损失是客观真实,也不能税前扣除。

2、证据资料应合理采信,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应根据不同企业、不同损失事项予以采信。  3、既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实质重于形式”,也要辩证的看待“实质重于形式”。

对于损失事项的认定,应“实质重于形式”,防止被假象蒙蔽。

对于证据的采信,要“形式重于实质”,也就是说,没有证据资料证明的损失,不能予以认定。

4、认定时应依据税收法规并结合财务、会计等相关经济法规综合考虑。

企业财产损失的申请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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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了财产损失,应进行认真清查、及时提出申请。企业发生财产损失经过有关部门处理后,一个月内送经市地方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确认的中介机构审核。

企业接到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提供的"集体、私营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表",及与中介机构签定的审核协议书的复印件,供税务机关审批。

企业将上述资料及如实填写的"集体、私营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提供的有关损失证明材料,报到基层地方税务所。基层地方税务所接到企业申请后一个月以内,派出专人进行抽查、核实,并在"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报区、县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或审批。希望我对财产损失怎么办 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