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农村住宅基地改革

农村住宅基地改革

法律知识站 人气:9.35K
农村住宅基地改革
农村宅基地确权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