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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岀嫁有没有房屋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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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岀嫁有没有房屋继承权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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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女儿岀嫁有没有房屋继承权

1、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2、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3、你的提问,可以理解为,你父亲将分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交由你哥哥使用,由你哥哥自已建房,属于转让个人宅基地使用权,这属于违法的。
以上就是女儿岀嫁有没有房屋继承权的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