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集安房屋买卖

集安房屋买卖

法律知识站 人气:2.66W
集安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纠纷
你好。根据北京高院的规定,此类合同如无其他无效事由,应认定为有效。如到时卖方因未取得产权而不能为你办理过户登记,应向你承担违约责任。如卖方办理了产权登记,又擅自将房屋出卖,则第三人可能构成善意取得,使你无法取得所有权
TAG标签:#房产纠纷 #集安 #房屋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