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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规定加班工资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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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规定加班工资如何发放?
法律中规定加班工资如何发放
一、法律中规定加班工资如何发放?法律中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是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工资状况,还有就是加班的天数来计算并且发放。法律对于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规定就是要求单位给付员工原本应该有的工资的两倍发放,如果是在国家硬性规定应该得到休息的时间段里加班甚至可能会要增加到三倍之多。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乘以200%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加班费的相关知识:今年法定节假日由10天变为11天,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有所调整。按原规定,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日工资折算都按20.92天计算,而上个月国家劳动保障部通知明确,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新办法区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月工作日主要用于判断是否加班,而月计薪天数则作为折算加班费的标准。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
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二、加班费用的支付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综上所述,法律上对于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中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求单位必须给他们休息的时间,如果占用了法定的休息时间让他们工作的话就需要因此而付出加班费的酬劳,这部分的酬劳是基础工资之上额外增加的,加班时间越久工资就会越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加班工资的支付方面的一些问题,普通劳动者都是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的,毕竟这是关系到劳动者本人切身利益的一些工资。通常状况之下的话,如果是属于在平时安排加班的话,应当是按照
1.5倍的工资来支付的,这是明确规定的。
法律中规定加班工资如何发放?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应正确理解关于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劳动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资主张的,才受到仲裁时效限制。
(二),关于工资支付凭证保存期为两年的规定,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限制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诉讼时效。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根据工资支付凭证保存期为两年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这一保存期限内负有保存义务。用人单位履行了保存工资凭证义务,仅表明用人单位完全履行了保存期限内工资凭证所证明的已支付相应劳动报酬这一事实。而在此两年期间之前或之后的工资支付义务(而不是保存义务)并不能当然免责。事实上,关于工资凭证在内的财务凭证,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至少3年最长25年的保管期限。
(三),时效问题不能混同于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对加班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在双方发生争议前两年内的加班事实,劳动者负有举证责任;对争议发生之前超过两年的加班事实,劳动者也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尽到法律所要求的举证义务,其加班工资的主张就应得到支持。在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证人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用人单位的陈述等证据证据都可以用来证明加班事实是否存在,其证明力是否充分,并不受所谓用人单位工资凭证保存期2年之限。例如,劳动者主张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第3年的加班工资,提供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工资)、考勤记录(载有加班的记录)、工资单或银行收入记录(载明的工资收入未超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再加上同事的证人证言,以及同期的有关加班事实的工作记录等等。以时效为由一概否定其加班的事实,显然与法相悖,也与情理不符。看来员工要维权诉讼,需要提供事实加班的存在的证据,并且不受用人单位工资凭证保存期2年之限,因此员工在工资诉讼过程中应该及早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到劳动纠纷律师网站咨询专业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