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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开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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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开庭注意事项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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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注意事项

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身份证件;

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原件;

如果是案件当事人并且有代理律师,要注意在法庭上少说话,说话要切中要害,多余的不说,以免越说越错。

如果是没有委托代理律师,建议在法庭上的时候跟着法官节奏,把自己的诉求表达清楚,不要被对方误导。

开庭流程:

一、核对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二、原告(上诉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及其要求。(简要阐述诉状)。

三、被告(被上诉人)陈述(同上)。

四、原告(上诉人)举证(阐述自己的证据情况)和质证(针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

五、被告(被上诉人)举证和质证。

六、法庭辩论。(双方对争议点发表自己更详细的意见)。

七、法庭组织调解。

八、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