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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金和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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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金和产假工资
上海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标准到底是什么?
在我国,生育津贴原称就是产假工资。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1994年改称生育津贴。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 在实际操作中,产妇可以选择是在单位领取产假工资(即产假期间仍全额享受单位发放的工资)还是领取社保的生育津贴。选择当然是以择高为原则。若在单位领取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则应当将生育津贴全额上交单位。若在单位领取的工资少于生育津贴,则仅需要将单位发放的工资退还给单位即可。(考虑到工资需要缴纳税金,建议若单位工资少于生育津贴时,可要求单位停发工资而直接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