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宅基地有偿退出还在改革尝试阶段,许多农村朋友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宅基地的
补偿政策,但由于宅基地流转受限,缺乏市场价格,在宅基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的过程中,补偿金额往往是通过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谈判”方式确定。这使得各地对于宅基地退出的货币补偿有高有低,并没有统一标准。按照
成都宅基地有偿退出方案,将在试点地区建立宅基地退出激励约束机制,对进城镇定居或在城镇具有稳定住所而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政府与村集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创业就业、
社会保障等相应政策优惠;对其退出的宅基地(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根据评估价值给予补偿,符合
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