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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可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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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可终止的情形
部分可认定工伤情形

(1)职工参加本单位(本单位部门之间组织的除外)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或者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中受伤,可按规定认定为工伤。


(2)职工在工作中因他人不服从其管理而受到暴力侵害造成伤害,且该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因果关系的,应认定为工伤。


(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急症,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在 48小时之内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4)即使已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档的人员,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自诊断之日起一年内,个人也可以按规定到工伤保险参保地或原单位生产经营地或原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确实有一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之后也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对于交通事故工伤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通常在酒驾导致事故的情况下,员工可能会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此时并不符合条件,自然无法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