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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残疾鉴定适当的治疗结束后损伤造成的直接伤害身体或并发症,实际上是由损伤引起的,也就是说,残疾鉴定是不再需要治疗(但蒙骗不了所有的人受伤,也有例外)。也就是在受害人的基本治疗期限满了以后,或者是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没有必要治疗的、根本就是治不好的情形下,一般受到损伤了三个月的,就可以进行伤残评定,但有些损伤仍要视具体治疗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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