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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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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刍议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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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权侵权赔偿刍议

现实生活中,配偶一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与第三人发生婚外性行为,引发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纠纷(以下简称损害赔偿纠纷),配偶只能向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配偶主张索赔,却无法向共同侵权的第三人要求赔偿,已成为既定的司法走向。且这种走向在理论界获得支持,基本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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