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其他法律>法律顾问>法律>柳州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的受理条件

柳州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的受理条件

法律知识站 人气:9.61K
柳州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的受理条件
柳州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的受理条件
符合要求,材料完整齐备。
具体: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法人股东累计持股比例应占注册资本的50%以上(不含50%),且出资比例最大发起人应为法人。 
3.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名称直冠县区划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名称直冠市区划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名称直冠“广西”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亿元。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规范的治理结构、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独立营业场所。 
7.不得关联投资和重复投资。关联关系包括:因家族、亲属关系而形成的关联关系;因直接或间接持股而形成的关联关系;因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而形成的关联关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关联关系。重复投资包括:一个投资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投资设立1家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一个投资主体与其控股企业分别投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 
8.公司大股东必须承诺全体股东真实出资并承担公司管理责任,对风险处置和代偿负责。 
9.按监管要求进行注册资本银行托管。 
10.外商投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适用本指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