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五)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审理的简易程序虽然可以快速的对相关诉讼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但其所依据的法律标准是一样的,所以对相关相关司法判决的执行上,也是需要严格执行的,具体的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况可以向司法机关进行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