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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水泥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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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水泥地补偿
租地建房拆迁补偿

国家收取的叫做土地出让金,就是一次性缴纳70年的地租,一般作为当地政府的预算外收入,就是领导的小金库,县级以上才能够收取,归县或者市财政,国家、省没有份,村子、区也没有。


因为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所以,开发商除了对原来的土地使用人进行拆迁补偿外,还要支付国家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金。


按照各地执行不统一,有的地区可以补偿,按规定,只补给产权人,承租人只拿一定的搬迁补偿费。


有关规定,超过面积有一定平方的优惠价,再超的按临近楼盘均价,或者是评估价。


综上所述,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是归出租人的。简单的说,承租人在出租人的地皮上建房子,建好后的房子获得收益归承租人,一旦合同过期之后,如果根据物归原主的道理的话,房子是没有办法转移的,而且承租人也没办法将出租人的地还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