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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自首与立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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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顾名思义就是自愿主动接受司法处置,强调的是主观上一定是自愿主动而不是被迫的。需要注意的是,自首有最后的一个时机条件,即没有采取讯问或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时。若已经被采取了询问或强制措施,那就不再成立自首。

自首与立功的区别 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定的量刑情节,但具有以下区别:

首先,成立要件不同:1.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犯罪事实,成立自首;2.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成立立功。

其次,法律效果不同: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而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罚、从宽处罚的幅度,应当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影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自首的还应考虑投案的主动性、供述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等。立功的还应考虑检举揭发罪行的轻重、被检举揭发的人可能或者已经被判处的刑罚、提供的线索对侦破案件或者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所起作用的大小等。

虽然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即为规避法律、逃避处罚而准备自首、立功的,可以不从宽处罚。

我是程智华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国内诉讼争议解决一线律师。 执业17年,主攻刑事、复杂商事诉讼方向,参与了上百件刑事案件。擅长解决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在经济类犯罪辩护,企业商事诉讼,公司风险防控,合同纠纷有着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您在刑事辩护事务中遇到麻烦,欢迎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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