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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咨询:前期做了有罪供述,后期翻供了,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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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咨询:前期做了有罪供述,后期翻供了,以哪个为准?

杭州刑事律师咨询:前期做了有罪供述,后期翻供了,以哪个为准?

这个在实践中非常常见的,这个有罪供述我们认为有可能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说非自愿的原因,被这个威胁、引诱、欺骗的原因,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做了这样的一个有罪供述,那后来见了律师,心理上有支持了,或者说是其他的原因,觉得太冤了,愿意把真相说出来,又翻了,这种很常见。

怎么认定,按照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叫做证人前后证言,告人和证人前后证言出现反复的情况下,那么当庭有翻供的,要看能否对翻供做出合理的解释,如果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应该以其当庭陈述为主,如果做不出合理的解释,应该是以他之前的有罪供述为主。

那么实践中办案机关通常要做的一件事什么?他在法庭上就会说,某某,你是成年人笔录上的签字。是不是你签的?你说是我签的好,当时有没有让你读笔录,让核实过笔录,那么就应该是以当天这个之前的笔录为准,你签在这个笔录的,不是一个真实内容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靠律师去给你论证出来,很简单,说我当时如果说我根本就没看笔录,或者我签字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去核对,或者里面说的内容曲解我的意思,调同步录音录像,调同步录音录像

按照最新的规定的话,重大案件就是我们说十年以上的案件必须有同步录音录像,没有同步录录像的以当庭陈述为主,如果是十年以下的案件的话,你要看他那个笔录里面有没有写,现在很多笔录都写,我们对你同步录像,只要他写了,他拿不出来,那么我们就可以论证,以当庭陈述为主,所以这个你要分情况看,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去应对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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