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科普>法律文书>民事诉讼>离婚诉讼前的证据搜集

离婚诉讼前的证据搜集

法律知识站 人气:1.49W
离婚诉讼前的证据搜集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诉讼离婚证据怎么搜集

离婚时各项证据都不好搜集,这里主要讲述以下几点:

(一)证据的时间

证据直接证明自己诉讼请求,所以证据的时间一定不能太远,一定要是在离婚近期状况的证明。

(二)注重生活细节

家庭事务繁多,每一项都涉及财产的收入支出,将平时存款的单据,缴费单据,房产证明等有书证的保管好,像收藏品、首饰等可以拍照录音留证,最为复杂的是公司股权,如果没有接触到公司,那么一定要细心留意对方在处理股权方面的细节,以防暗中被转移。

(三)运用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有些证据自己不能搜集到,必须靠法院。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还有鉴定报告,比如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要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既保险又有效。

(四)孩子抚养权证据

对自己收入状况、生活状况等都要详细列举证据,另外还要搜集没有不利于孩子的因素的证据,以辩驳对方对自己的质疑。孩子的意愿至关重要,平日一定要细心关怀孩子,争取到孩子的心,让孩子做出愿意跟自己生活的意思表示。

现实生活中,夫妻偶尔因为一些生活琐事而抄件,这其实是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为夫妻吵架,就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这里未必轻率了一些。若以此作为证据判决夫妻离婚,那肯定是不利于家庭和谐问题的,同时在法律上面也是没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