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法律知识站!
>
工程资料造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一)如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造假,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二)如工程资料造假中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三)如工程资料造假中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如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法律依据《建筑法》。
图文推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