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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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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今天我们来说说设立分公司的条件,设立分公司首先得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呢:登记事项有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首先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我们要知道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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