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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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