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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的程序有: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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