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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资款不可以随时收回。如果要撤资,《公司法》规定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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